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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大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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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1年10月份第485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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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申報遺產稅得超過3個月之期限(10/3)
◎進口人支付第三方之權利金及報酬,若與進口貨物有關且為銷售條件之一,應計入完稅價格(10/4)
◎營利事業購置屬投資性不動產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列遞延費用(10/5)
◎公告新增營利事業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第2項本文及第3項規定,對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金額加成減除部分,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財政部111/10/6台財稅字第11104634360號公告)
◎核釋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經廢止徵收發還之土地,該土地之取得日、持有期間及取得成本認定原則(財政部111/10/6台財稅字第11104647190號令)
◎分期付款之銷貨不論有無收到價款均應依期開立發票(10/6)
◎二親等親屬間的財產買賣,應提出確有支付價款證明(10/11)
◎營利事業外幣兌換損益之認列規定(10/13)
◎購入預售屋於完工交屋後出售者,屬於成屋交易,持有期間自取得房地所有權之日起算(10/13)
◎營利事業CFC制度之豁免門檻自112年度施行(10/14)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短漏報情節輕微者,仍可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10/14)
◎私立學校提供之教育勞務屬銷售勞務性質,申報時應與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分別列示(10/14)
◎申請節能家電貨物稅退稅常見錯誤指引(10/17)
◎醫療財團法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符合規定者可適用盈虧互抵(10/18)
◎個人於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達起徵點,應申請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10/18)
◎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10/19)
◎個人將房屋無償借與朋友住家使用,應訂立無償借用契約及辦理公證,才不會被計算租賃收入唷!(10/20)
◎同年度不同期間發生之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得同時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10/21)
◎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私設巷道課稅及抵繳遺產稅規定(10/21)
◎營利事業投資外國公司,投資收益課稅規定報你知(10/24)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以自販機收取停車費及111年1月1日以後取得自販機銷售食品、飲料,應具備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功能(10/24)
◎保單變更要保人屬於贈與行為依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10/24)
◎網路交易應依交易態樣開立發票(10/26)
◎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得依所得稅協定申請營業利潤免稅(10/27)
◎受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之特定營業人,請儘速導入使用電子發票(10/31)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股票所獲配股利之課稅規定(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