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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企业大学通讯111年4月份第479期4
https://www.tib.org.tw/ 财团法人企业大学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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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取违约金,核属其他所得性质,应於收取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4/1)
◎综合所得税及个人房地合一所得税申请重购自住房地退抵税额,应注意其适用条件及退抵税额计算方式(4/6)
◎个人或营利事业透过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设立之专户对乌克兰国际援助捐款得全额列报捐赠列举扣除额或费用(4/8)
◎个人受控外国企业(CFC)制度自112年1月1日施行(4/13)
◎国税局陪您疫起渡难关,营利事业扩大书审纯益率打8折(4/13)
◎行政院院会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遗产及赠与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4/14)
◎纳税义务人如何以继承之上市、上柜公司股票抵缴遗产税(4/15)
◎营利事业之固定资产於开始使用后因停业发生闲置仍应依原折旧方法续提折旧(4/18)
◎减免关税货物复运出口应注意申报规定以免补税(4/19)
◎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重点整理,让您报税省时又轻松!(4/21)
◎营利事业110年度出售房地时点不同,申报课税大不同(4/21)
◎「基本生活费」小常识报乎你知(4/21)
◎公司清算未规定或选任清算人,税单载明全体股东或董事并向其中一人送达(4/25)
◎营利事业捐赠购买之防疫物资,请注意税法相关规定(4/25)
◎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於规定期间(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内完成申报缴纳税捐者,延长申报缴纳期限(财政部111/4/26台财税字第11104572530号令)
◎营利事业110年度出售不动产申报指引(4/28)
◎营业人对政府捐赠防疫物资是否应开立统一发票?(4/28)
◎公告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110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展延事宜(财政部111/4/28台财税字第11104579690号公告)
◎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网路申报注意事项(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