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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大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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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1年8月份第483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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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貸取得之利息所得,應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8/1)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者,得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8/2)
◎營利事業欲將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申報規定(8/3)
◎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營利事業如有受控外國企業者應及早預作準備(8/4)
◎補充核釋母子公司依法合併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之規定(財政部111/8/8台財稅字第11104009710號令)
◎111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且至112年1月1日有從事網路銷售之營業人,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事項之變更者,於一定期間內得免處行為罰(財政部111/8/8台財稅字第11104610672號令)
◎修正「稅籍登記規則」等法規,規範網路銷售營業人應公示稅籍暨保存交易紀錄及登記新制輔導事宜(8/8)
◎因進貨退出或折讓收回之稅額應於當期之進項稅額中扣減(8/8)
◎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3大迷思(8/9)
◎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免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之規定(財政部111/8/10台財稅字第11104615470號令)
◎營業人於1年內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應處以停止營業處分(8/10)
◎被繼承人遺產總額在3,000萬元以下及扣除額項目單純且檢齊證明文件者,得跨局申報遺產稅(8/10)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注意投資成本變動情形,避免重複列報(8/11)
◎營業人開立之電子發票如誤用字軌號碼,無法收回作廢重開,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者可免罰(8/12)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8/15)
◎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收受補助款,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8/17)
◎獨資事業經查獲違章,以行為發生時之負責人為論處對象(8/22)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即將開始,因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之營利事業,可免暫繳(8/25)
◎個人參與合建取得之房屋租金補貼屬其他所得,應申報綜合所得稅(8/26)
◎認識CFC當年度盈餘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的豁免規定(8/29)
◎繳納前手出售農地申請不課徵其持有期間應負擔之土地增值稅,可做為費用減除(8/29)
◎111年度停業之營利事業仍應辦理暫繳申報(8/29)
◎營利事業CFC制度豁免條款適用之注意事項(8/30)
◎個人CFC制度112年1月1日上路,提醒民眾注意相關規定(8/30)
◎投資公司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短漏報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8/30)
◎旅宿業者取得悠遊國旅獎助款,應報繳營業稅(8/30)
◎被繼承人遺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登記返還請求權,無免徵遺產稅之適用(8/30)